常州市科學技術局常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支持技術轉移體系建設實施細則(暫行)》的通知
??瓢l〔2025〕59號
各轄區科技局、財政局,常州經開區科促局、財政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常州市科技創新促進條例》,建設和完善技術轉移體系,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推進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融合發展,根據《省政府關于加快推進全省技術轉移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蘇政發〔2018〕73號)和《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進一步支持企業創新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常政辦發〔2025〕6號)等文件精神,我們制訂了《支持技術轉移體系建設實施細則(暫行)》,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常州市科學技術局
常州市財政局
2025年6月25日
支持技術轉移體系建設實施細則(暫行)
一、支持對象
支持開展技術轉移工作的相關主體,包括:技術轉移吸納企業、技術轉移輸出單位、技術轉移體系服務單位。
(一)技術轉移吸納企業
是指以實施科技成果轉化為目的,作為技術成果的吸納方,與輸出方簽訂了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或技術許可合同,經技術合同登記機構認定登記,并已支付相關技術交易費用的企業。
(二)技術轉移輸出單位
是指以技術轉移為目的,作為技術成果的輸出方,與吸納方簽訂了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或技術許可合同,經技術合同登記機構認定登記,并完成發票上傳的科研院所和企業。
(三)技術轉移體系服務單位
是指服務技術轉移工作的相關支撐單位,包括省技術產權交易市場分中心、工作站、技術經理人事務所等單位,以及獨立運營的高校技術轉移中心。
二、支持方式
(一)支持條件和標準
1.技術轉移吸納企業:鼓勵技術轉移吸納企業參加國家、省產學研活動或技術轉移活動,對達成的技術合同,按不超過實際成交額的10%、對每家企業給予最高30萬元的支持,關聯交易除外。
2.技術轉移輸出單位:鼓勵技術轉移輸出單位輸出技術成果,對達成的技術合同,按不超過實際成交額的5%、對每家單位給予最高30萬元的支持,關聯交易除外。
3.技術轉移體系服務單位:鼓勵技術轉移體系服務單位支撐技術轉移工作、開展技術經理人技能培訓、對做出突出貢獻的技術轉移人員給予激勵。市科技局對技術轉移體系服務單位上年度的服務成效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對每家單位給予最高30萬元的支持。
(二)不支持類別
技術合同中購置的設備、儀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術性費用不予以支持;同一技術合同不重復支持。
三、申報流程
1.市科技局每年發布申報通知,各轄區和常州經開區科技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符合條件的主體申報。
2.市科技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確定擬支持對象名單和獎補方案,與市財政局會商后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下達支持經費。
3.支持經費的使用應符合國家、省、市相關資金管理要求。
四、其他事項
1.各單位對所提交的技術合同及發票等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如有違規失信行為的,按《常州市科技計劃項目信用管理辦法(試行)》(??瓢l〔2024〕6號)的有關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本細則由市科技局會同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3.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常州市技術轉移獎補資金實施細則》(??瓢l〔2024〕49號)同時廢止。
原文鏈接:
免責聲明:
本站(華夏泰科)部分信息來源于有關部門官方公示信息,本站進行整理發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權,請提供權屬證明,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
TOP
客服
電話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