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規范性文件管理,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8〕37號)、《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372號)、《浙江省司法廳等10部門關于開展招標投標治理改革配套制度廢改立工作的通知》(浙司〔2025〕53號)等文件要求,嘉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擬廢止嘉政發〔2011〕45號文件。為廣泛聽取社會公眾意見,進一步提高行政規范性文件質量,現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和建議。
公開征求意見時間:2025年7月10日—2025年7月21日。
如有修改意見建議,請于205年7月21日下午6點前通過以下方式反饋:
1.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郵寄至:嘉興市南湖區廣場路1號市行政中心5號樓8樓(郵編314000)。來信請注明“《嘉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擬廢止嘉政發〔2011〕45號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字樣。
2.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送至:jxsfgw@163.com。
附件:嘉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擬廢止嘉政發〔2011〕45號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見稿).docx
嘉興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委員會辦公室
(嘉興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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