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產業鏈發展促進機構:
根據《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青島市加快先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青政發〔2024〕11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聯合制定了《青島市重點產業鏈高質量發展促進機構獎勵政策實施細則》,現予以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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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青島市財政局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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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開發布)
青島市重點產業鏈高質量發展促進機構獎勵政策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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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更好發揮產業鏈發展促進機構(以下簡稱“促進機構”)作用,推動先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依據《青島市加快先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青政發〔2024〕11號)有關規定,制訂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促進機構獎勵政策的組織實施,遵循依法依規、公平公正、操作簡便、注重實效的原則,所需資金從先進制造業發展專項資金統籌安排。
第三條??已通過其他渠道獲得同類政策資金支持的促進機構,按照“就高不重復”的原則執行。
第二章?支持對象及條件
第四條??促進機構主要指青島市行政區域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民政系統備案的行業協會、民辦非企等合法社會組織。
第五條??綜合評價促進機構面向青島市先進制造業重點產業領域,協助政府部門、產業鏈上下游企業、高校院所等單位,組織開展或參與實施的健全工作組織體系、提升鏈條配套能力、攻關突破關鍵技術、引進實施重點項目、招引培育高端人才、推動行業標準建設、促進行業交流合作等方面工作情況及取得成效。
第三章??支持方式和標準
第六條??聚焦先進制造業重點產業領域,制定評選標準,每年擇優選取不超過3個產業鏈高質量發展促進機構,每個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支持促進機構為產業鏈上下游提供行業協同創新、供需對接等專業化服務,優化產業發展生態。
第四章?申報程序
第七條??機構申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每年公開發布項目申報通知,促進機構自愿提出申請,通過“青島政策通”平臺提交所需申報材料。
第八條??項目審核。市工業經濟研究院按照本實施細則、年度申報通知,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以及申報機構是否存在失信懲戒、是否違反財政涉企資金“綠色門檻”制度等情況進行初審,對通過初審的促進機構,通過“青島政策通”平臺推薦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復審,組織專家評審,初步確定擬支持促進機構名單。
第九條??社會公示。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向社會公示擬支持的促進機構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第十條??資金撥付。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根據評審情況和年度預算安排,按程序研究確定獎勵資金安排意見并函告市財政局,市財政局按程序下達資金,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將資金撥付促進機構。
第五章?職責分工
第十一條??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發布申報通知、組織獎勵申報、材料審核、專家評審、社會公示、預算編報和執行,按要求開展績效評價相關工作。市財政局負責獎補資金的預算安排、資金下達、組織開展財政績效評價工作。
第十二條??促進機構按要求如實申報,及時提供申報材料,對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積極配合開展項目審核、績效管理等工作。
第六章?監督檢查
第十三條??促進機構應嚴格執行財務規章制度和會計核算辦法,自覺接受并配合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十四條??對弄虛作假騙取獎補資金的主體,一律取消獎補資格,并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對在審計和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違規違紀違法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章?附則
第十五條??本細則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本細則為《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青島市加快先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青政發〔2024〕11號)的配套文件,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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